房产纠纷土地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法律顾问
田宝东,男,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取得律师执业资格。现任北京市盈科(兰州)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业二部主任,股权高级合伙人,执业证编号:162******,
电话:139******,e-mail:280******@qq.com;
1996——1998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;
1998----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讲师;
2003——2010年兰州市西固区司法局工作;
2010----2021年12月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;
2021年12月至今北京市盈科(兰州)律师事务所。
职务:股权高级合伙人。
擅长业务范围:房地产、民商和刑事辩护。
现服务和曾经服务顾问单位:
1、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;
2、兰州中海环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;
3、甘肃雅戈尔西部置业有限公司;
4、万达集团兰州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;
5、万达文华酒店;
6、***后勤部军需油料处;
7、兰州泰得燃烧设备有限公司;
8、兰州美信智能仪表有限公司;
9、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原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);
从业经历: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取得律师职业资格,2012年从事律师工作,执业十余年来,本人以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作为自己的服务理念。
在民商事业务方面,给包括“中海地产”和“万达集团兰州公司”在内的众多企业提供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每年为服务单位出具数百件合同审核意见和律师函,按顾问单位需要出具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》,提供专项培训,皆能按时完成法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。各类诉讼业务基本都以胜诉完成委托事项,得到服务单位的认可。
先后办理民商事案件,为顾问单位挽回损失或避免损失如下:
1、2018年-2022年度兰州中海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期间办理包括房地产案件、行政诉讼案件侵权纠纷诉讼案件37件,涉案总金额6亿多元;
2、2019年-2022年度甘肃雅戈尔西部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包括房地产案件、侵权纠纷诉讼案件360多万元;
3、2013年-2014年度为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原甘肃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)办理合同纠纷和人身伤害案件15件涉案总金额525万元,避免损失和获取利益合计290多万元;
先后办理各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刑事案件:
1、2012年庄浪县检察院起诉李某故意伤害至死案,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,依据事实和法律作罪轻辩护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;
2、2012年兰州市西固区检察院起诉张某“强奸案”,作为张某的辩护律师,依据事实和法律作罪轻辩护取得成功;
3、2016年甘肃省岷县检察院起诉黄某“贩卖毒品一案”,作为黄某的辩护律师,依据事实和法律作罪轻辩护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;
4、2018年成功代理马某向甘肃省宕昌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一案,依据事实和法律历时三年最终获得国家赔偿;
5、2019年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以侯某诈骗为由刑事拘留侯某,作为侯某的辩护律师,依据事实和法律作无罪辩护取得成功取消强制措施;
6、2019年深圳吴某、潘某、陈某、梁某等七人“套路贷诈骗一案”,依据事实和法律为梁某作无罪辩护,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,取得减轻处罚的效果。
7、2019年兰州市中级法院梁某、曲某、李某刑讯逼供至死案,依据事实和法律作罪轻辩护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;
8、2020年某银行行长挪用资金案1.45亿元
从2018年至今取得所在所的优秀律师称号。